导航和服务
转到:
内容
主菜单
查找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驻华使领馆
页面导航
DE
ZH
打开搜索
您在查找什么?
输入搜索词
搜索
搜索结果数量
未搜索到结果
关闭搜索
菜单
关闭
菜单
使领馆
使领馆
转到目录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联系我们
预防和处理性骚扰事件
返回
到上一级导航 span>
您在此:
服务
服务
转到目录
签证和入境
附加证明书/再认证
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在德国的使用须知
关税规定
退休金
联系我们
返回
到上一级导航 span>
欢迎来到德国
欢迎来到德国
转到目录
德中关系
经济
科学和教育
文化和体育
返回
到上一级导航 span>
新闻
新闻
转到目录
新闻
活动预告
返回
到上一级导航 span>
关注我们!
打开搜索
导航
页面导航
打开搜索
欢迎来到德国外交部网站
您在这里:
首页
服务
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在德国的使用须知
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在德国的使用须知
Verkehr CHN Ü, © colourbox
图片信息
文章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持中国机动车驾驶证者若不定居,可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但必须注意以下要求和限制:
中国机动车驾驶证在德国的使用须知
PDF / 65 KB
驾照中文须知
到“服务”的目录
打印页面
分享本页
分享本页
WhatsApp
Facebook
X
Mail
返回上端
返回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