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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认证

公证认证, © Photothek.de
再认证
在德国递交外国的官方证明文书——或者反之——时,应事先了解这些文书在什么前提下才能得以确认。
证明文书得到德国当局或一个其它国家法庭的承认,往往要通过一个特殊的程序证实其真实性或是否值得举证。中国的证明文书(如出生证或结婚证)若在德国有关部门使用,一般须经再认证。
注:查询有关国际证明文书往来的信息请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地区特点的再认证信息:
公证及认证
办理公证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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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
德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德国联邦司法局负责出具德国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有关无犯罪纪录证明,特别是关于其在国外的应用及必要时如何认证的详细信息请参看德国联邦司法局的网站。链接地址:
Federal Central Criminal Register
如无法在线提交申请,自国外提交的无犯罪纪录证明申请表则须经过官方的公证。主管的德国驻华使领馆可在窗口开放时间办理这一业务。费用为 34,07欧元,用人民币现金或国际信用卡(限Master或Visa卡)支付均可。请您在前来办理时出示有效的旅行护照。
签字公证也可由一家中国的公证处公证,但必须向德国联邦司法局提交德文或英文版本的公证书。
无犯罪纪录证明申请表(英语):
办理经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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