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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民家属

2025.03.13 - 文章

本须知适用于享有自由迁徙权的欧盟公民家属,即要与欧盟公民一起或随后前往德国的其家属。此处家属指: 配偶、生活伴侣以及未满 21 周岁的子女、继子女、孙子女。如能证明欧盟公民的抚养或赡养义务和定期抚养或赡养事实, 则其 21 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或岳父母亦可获得自由迁徙权。


此处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欧盟公民自由迁徙法》, 该法对欧盟公民及其家属的入境和停留作出了规定。欧盟公民指的是其他欧盟国家的公民。同时, 该法也同样适用于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和瑞士的公民及其上述类型的家庭成员。如果没有欧盟公民陪同旅行, 则不涉及自由迁徙权。在这种情况下, 请按既定的旅行目的申请相应签证。德国公民的家属不属于自由迁徙权涉及范畴。请登录我们的官网, 获取更多信息和其他旅行目的的签证须知。


同时拥有中国和欧盟双重国籍的申请人因其欧盟公民身份自动享有自由迁徙权, 因此无需签证。持欧盟护照即可旅行。

费用

申根签证的费用统一为90欧元。如通过我们的服务商VFS.GLOBAL的签证中心递签,还须缴纳19.13欧元的服务费。这些费用以当时汇率兑换的人民币支付。

申请材料

(原件+1 份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护照有效期超过申请停留期至少 3 个月, 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无破损)。

(原件)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请通过链接 https://videx.diplo.de 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请在打印好的申请表和其后附加声明的签名栏中分别签名。此外,还须在关于德国《居留法》第 54条第 2 款第 8 项的声明书上签字, 该声明书可在我们网站上的下载专区找到。
签名须和护照签名一致。

1 张近期(6 个月内)拍摄的白色背景生物识别证件照。请参见短期逗留常见问题(第 19 问)了解更多具体要求。

(复印件)

中国籍申请人: 所有非空白户口页复印件, 无需翻译
在华外国籍申请人: 有效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复印件)

  • 德国结婚证或出生证明(复印件)
  • 中国结婚证或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经公证处翻译公证(译文须为德文或英文)并办理附
    加证明书(Apostille)。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通过中国外交部/地方外办进行了领事认证的中国
    公文书仍可用于申办本签证,无需额外办理附加证明书。
  • 其它国家结婚证或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外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德文或英文译文。如有必要,还须办理附加证明书或再认证。
  • 其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家庭状况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原件)

用德文或英文书写, 须包含以下内容:

  • 欧盟公民的现住址和完整的联系方式
  • 此行的目的、起止时间以及计划停留的地点
  • 欧盟公民的亲笔签名和出具日期, 及其欧盟国家的旅行护照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提交此形式不限的说明信属自愿行为。有助于加快签证申请的处理以及避免质询。

例如提交旧护照或提交以往签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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