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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银行冻结账户的解冻
若您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德国驻华使领馆可为您在德国银行的冻结账户出具申请解冻的领事证明:
- 未申请签证,因此也未赴德国;
- 已申请签证,但是已将该申请撤销;
- 已申请到签证,但未使用;
- 已申请到签证,但在获得外国人管理局签发的德国居留许可之前又离开了申根国家。
若您的德国长期签证申请被拒绝,则不需要来使馆办理德国银行冻结账户解冻证明。若为其他情况,特别是在当您已经获得了德国居留许可的情况下,则须由您在德国最后一个居留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出具解冻证明,请您直接联系该外国人管理局。
德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人管理局中哪一家负责?
若您已申请到签证,受理签证申请的那家使/领馆也负责受理您的账户解冻申请;若您未申请签证,则由管辖您常住地的使/领馆负责受理;更多信息请通过我们的使领馆导航了解。若您已申请到由德国某外国人管理局签发的居留许可,则由您在德国最后一个居留地的外国人管理局负责出具解冻证明。
申请方式和手续费
申请者须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来领事处当面申请。不受理邮寄的申请。领事证明手续费为34,07欧元(用人民币支付)。请注意负责受理申请的使领馆的接待时间和闭馆日。
申请材料
用中文或德文填写的解冻申请表。姓名须用拼音填写。
待解冻账户的证明。
旧的和新的(若有)中国护照原件。
已付费并写好收件地址的快递信封,以便递送解冻证明。
若不附上快递信封,须由申请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亲自来领事处领取证明。
领取时间可在提交申请时咨询。
护照(按申请理由)须能反映:
使/领馆签发的德国长期签证(若有);
若护照遗失:警方出具的遗失证明;长期签证复印件(若有)。
个别情况可能要求补交其他材料。
请注意,您的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将被作废。